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10-29
实施时间: 2018-10-2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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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32号公告)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决定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监制章
  (一)新版普通发票监制章式样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启用的新版普通发票监制章为椭圆形,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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