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中国存托凭证业务信息披露时段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18]93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8-11-2
实施时间: 2018-11-2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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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两地时差情况,为便利中国存托凭证对应的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以下简称境外发行人)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信息披露效率,维护投资者知情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沪伦通境外发行人信息披露时段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境外发行人可以在以下非交易时间信息披露时段披露公告:
  (一)交易日盘后信息披露时段,具体时间为15:30至次日8:30,但系统维护时间(23:30至24:00)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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