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实施《进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带[片]提取单》联网核查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国家电影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告2018年第149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上述未列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文时间: 2018-10-29
实施时间: 2018-10-29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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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国家电影局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决定对《进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带(片)提取单》(以下简称“《进口提取单》”)实行电子数据联网核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海关总署、国家电影局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启动《进口提取单》电子数据与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的联网核查工作。
  二、国家电影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签发《进口提取单》,并实时将《进口提取单》电子数据传输至海关。海关在通关环节进行比对核查,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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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 2018年《进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带(片)提取单》管理货物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