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停止使用第三方CA证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7-23
实施时间: 2018-7-2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19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方CA证书收费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决定自2018年7月25日起,辽宁省网上税务局将停止使用现有的CA证书,不再使用CA证书登录方式及实时划款校验CA证书等功能。纳税人通过用户名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方式登录辽宁省网上税务局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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