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启用新发票监制章及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8-13
实施时间: 2018-9-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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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公布)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以下简称河北省税务局)决定启用新发票监制章及新版普通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票监制章式样
  启用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套印在发票联票头正中央,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一细线,上环“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 “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河北省税务局”字样,印色为大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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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发票监制章式样.pdf    
2.河北普通发票票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