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口印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37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8-10-22
实施时间: 2018-10-22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度菜籽粕输华安全卫生条件的议定书》,现将《进口印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进口印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的菜籽粕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进口印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
  海关总署
  2018年10月22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进口印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