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8]10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8-9-30
实施时间: 2018-10-1
失效时间: 2021-1-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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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推进去产能、调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现将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自停产停业次月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二、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中央企业名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发布,其他企业名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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