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9年上半年部分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即将到期的公告
发文文号: 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77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8-10-9
实施时间: 2018-10-9
法规类型: 反倾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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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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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将于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到期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