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发[2018]35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18-9-27
实施时间: 2018-11-10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03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证照分离”改革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试点并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以来,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