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培育壮大新动能的意见
发文文号: 武政规[2018]17号
发文部门: 武汉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8-8-10
实施时间: 2018-8-10
失效时间: 2023-8-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武汉
阅读人次: 523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意见》(鄂政办发[2018]13号)精神,经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一)落实增值税改革措施。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武政规[2018]17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培育壮大新动能的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