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关于户籍迁移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9-13
实施时间: 2018-9-13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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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按照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和“三定”工作方案要求,撤销原长春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局(以下简称“原地税涉外局”)和原长春市地方税务局驻一汽税务局(以下简称“原地税驻一汽局”),主管税务机关为原地税涉外局和原地税驻一汽局的纳税人(以下简称“涉及户籍迁移的纳税人”)相关涉税业务迁移至工商登记注册地税务机关(以下简称“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统一管理,现将户籍迁移过程中有关涉税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10月1日起,凡涉及户籍迁移的纳税人,由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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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户籍迁移的纳税人名单及新主管税务机关对照表.xls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县(市、区)局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