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一封信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9-14
实施时间: 2018-9-14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安
阅读人次: 505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您好!感谢您为西安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2018年8月3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公布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使广大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决定》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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