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会计系列正高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财会[2018]1093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8-9-12
实施时间: 2018-9-12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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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会计系列正高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18]36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材料申报及初审
  (一)有主管部门的市直单位申报人员,须向主管部门申报,由其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并附《申报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报市财政局。
  (二)无主管部门的市直单位申报人员,须向所在单位申报,由所其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并附《申报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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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大财会〔2018〕1093号附件1.doc    
大财会〔2018〕1093号附件2.docx    
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会计系列正高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