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18年9月申报纳税[费]期限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9-16
实施时间: 2018-9-1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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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切实做好台风“山竹”防御工作,广东省人民政府紧急决定,全省进入防风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为保障广大纳税(费)人权益,共同抵御台风,本月征期延后一天,即至9月18日。请您妥善安排办税(费)时间,谢谢。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18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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