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8-2-24
实施时间: 2018-2-24
法规类型: 工商年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490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工商局,永吉县、延吉市、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切实做好2017年度代表机构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年报工作宣传培训力度
  按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要求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rdq......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