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财综[2018]826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8-6-26
实施时间: 2018-1-1
失效时间: 2022-12-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221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规划建设土地局,海口市房屋征收局: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及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rar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海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21-9-14
实施时间:202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