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规[2018]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8-7-30
实施时间: 2018-7-30
失效时间: 2023-1-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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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财政部驻广西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自治区审计厅,区直各部门,各市、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强化依法依规理财用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管理操作规程》,现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8年7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管理操作规程
  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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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建议表.docx    
2.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docx    
3.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台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