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宣布废止两件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资法规字[2018]225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8-8-28
实施时间: 2018-8-28
法规类型: 产权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34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出资监管企业,各设区市国资委,委机关各处室(中心),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8]71号)要求,我委对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省国资委第12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
  经清理,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省管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赣国资党企干字[2007]188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国资委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职工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国资企干字[2008]303......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