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停征部分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税[2017]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8-3-28
实施时间: 2017-5-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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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省交通厅、省地税局,各设区市财政局、物价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财税金融局、市场监管局:
  为落实国家、省有关指示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现就取消、停征部分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温泉开采费、劳动能力鉴定费、车辆营运证工本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工本费。
  二、自2017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对工业企业停止征收江海堤防维护费。
  三、各设区市、县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公布取消或停征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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