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18]4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8-8-29
实施时间: 2019-1-1
法规类型: 地方性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96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
  2017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对本市全面推进政府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