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绩[2017]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9-11
实施时间: 2017-9-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11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厅直各单位:
  现将《省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财政厅
  省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为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我省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和《黑龙江省财政厅优化工作流程实施方案》,制定以下工作规程。
  一、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和批复
  (一)绩效目标申报
  申报范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下同)的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支出和符合纳入绩效管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