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法[2018]226号
发文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时间: 2018-8-22
实施时间: 2018-8-22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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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正确适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有关规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不再参照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第一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二、在新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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