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18]2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8-8-20
实施时间: 2019-1-1
法规类型: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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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科学事业单位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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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 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docx    
2. 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