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互联网+预约通关”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9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8-8-22
实施时间: 2018-10-30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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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更为便捷的通关服务,海关将推行“预约通关”互联网模式。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情形
  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失信企业除外),遇下列情形之一,需在海关正常办公时间以外办理通关手续的,可向海关提出预约通关申请:
  1.国家紧急救灾救援物资、危险货物;
  2.鲜活、冷冻、易变质腐烂的需紧急通关的货物;
  3.其他经海关认可确有需要紧急验放的货物。
  海关在正常办公时间内受理预约通关申请,企业需提前24小时提出申请,高级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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