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实施布基纳法索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8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8-8-22
实施时间: 2018-8-22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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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对原产于布基纳法索的进口货物实施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即零关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9月1日起,对原产于布基纳法索的97%税目产品进口实施零关税,有关产品清单详见财政部网站。
  二、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进口上述货物并申请享受零关税的,应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1号的要求填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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