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总函[2018]46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8-8-20
实施时间: 2018-8-20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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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根据《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18〕79号文件印发)要求,为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切实解决办税痛点堵点,不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税收营商环境试点范围。2018年9月底前,在第一批5省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复制推广,再确定国家税务总局浙江、江西、湖北、广西、海南、重庆、陕西、新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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