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券公开承销发行业务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库[2018]6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8-7-30
实施时间: 2018-7-30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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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方式,提高债券发行效率,财政部决定实行地方政府债券公开承销制度。根据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地方政府债券公开承销发行业务规程》。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附件:《地方政府债券公开承销发行业务规程》
  财 政 部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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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地方政府债券公开承销发行业务规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