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激励]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工商信监规字[2016]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6-11-30
实施时间: 2016-12-1
失效时间: 2018-11-30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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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激励)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1月30日
  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激励)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委相继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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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山东省工商局落实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激励)备忘录职责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