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进电子标识亮照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工商网监[2018]2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8-2-24
实施时间: 2018-2-24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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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保障网络经营者身份的真实性,树立网络经营主体的诚信形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全市电商企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营造放心消费的网络交易环境,现就推进电子标识亮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核查,提高电子标识亮照的精准度
  各单位要在2017年数据核查的基础上,利用省局“一中心一平台”中的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对辖区内所有的网站数据再次进行甄别和比对,排除异常、非本辖区等无效数据,做小“分母”,做到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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