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市监企注[2018]132号
发文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18-8-14
实施时间: 2018-8-1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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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举办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我国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的重大举措。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切实做好进口博览会筹备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参展商品展中销售的各项工作
  (一)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参展企业在所属国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其在展会期间销售商品,海关商检通过后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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