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部分地市试点调整冠省名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权限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8-7-20
实施时间: 2018-7-20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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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提高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水平,广东省工商局制定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冠省名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权限的通知》(粤工商规字[2018]5号),将于2018年7月20日起,在部分地市调整冠省名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权限。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冠省名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权限
  2018年7月20日起,企业住所在佛山、韶关、东莞、河源、惠州、中山、肇庆、江门等八个地市的辖区范围内,且企业在上述地市、县(市、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其冠省名企业名称核准登记由地市、县(市、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办理。
  冠省名企业名称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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