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工商企[2018]18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8-7-9
实施时间: 2018-8-15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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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浙江省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7月9日
  浙江省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我省有限合伙企业进行财产管理,增强财产份额的流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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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