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财政资金支付方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8-8-14
实施时间: 2018-8-1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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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优化支付流程,经研究,自2018年9月1日起,我委对部分财政资金支付方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笔支付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单笔支付金额在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的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由单位自行开具授权支付令,提交代理银行办理支付业务。
  二、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维持直接支付方式不变,其中,单笔支付金额小于500万元(不含500万元)的支付申请,只需提交电子支付令,无需向我委提交纸质申请资料(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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