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济南市各县区税务机构改革有关税收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7-20
实施时间: 2018-7-2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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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工作和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济南市各县区税务局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原国税、地税机关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原国税、地税机关税费征管的权利义务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机构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机构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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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一:济南市各县区税务局办公地址.docx    
附件二: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济南市各县区税务机构改革有关税收事项的公告》的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