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豫税公告[2018]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8-6
实施时间: 2018-8-6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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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579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开展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内容
  经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批准,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可以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并办理了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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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申请表.doc    
2.委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缴税款协议(范本).doc    
3.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代缴税款汇总表.doc    
4.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代缴税款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