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办理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还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7-27
实施时间: 2018-7-2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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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精神,为做好重庆市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还工作,协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办理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的行业企业范围、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申请。
  二、申请地点
  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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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docx    
2.《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