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纳税人身份验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8-1
实施时间: 2018-8-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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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于2018年8月1日对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升级,纳税人可以通过系统自动更新完成升级。升级后的系统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新增纳税人身份验证的功能,自8月份征期开始,扣缴义务人需对扣缴申报的纳税人信息报送登记,对验证未通过的身份信息进行修改,确保纳税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如果对纳税人信息不进行报送登记将会影响当期申报。具体操作差异详见附件。
  附件: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操作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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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操作差异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