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府规字[2016]2号
发文部门: 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6-2
实施时间: 2016-8-1
失效时间: 2019-7-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阅读人次: 35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日
  苏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总部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府规字[2016]1号),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总部企业认定和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