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税务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政字[2018]22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8-6-13
实施时间: 2018-6-13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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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精神,平稳有序调整河北省人民政府规章(以下简称“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税务机关职责和工作,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现就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税务机关职责调整问题通知如下:
  一、现行政府规章设定的国税地税机构职责和工作,以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地税机构职责和工作,在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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