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行《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试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公告2018年第10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国家档案局
发文时间: 2018-7-24
实施时间: 2018-7-24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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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和实施,实现海关通关全部单证无纸化和全流程线上办理,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决定:自2018年8月31日起,扩大《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试点范围。现公告如下:
  一、进出口企业、单位,以海关电子缴税方式缴纳税款后,可以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我要查”相关功能下载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或向海关现场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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