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注协[2018]5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8-3-26
实施时间: 2018-3-26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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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关于开展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协[2018]4号)等要求,现就我省做好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各市注协)和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要高度重视综合评价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如实填报,确保任务完成。各市注协负责组织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填列工作,指定专人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各会计师事务所要指派一位副主任会计师或相应级别的负责人牵头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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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关于开展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协〔2018〕4号).pdf    
2、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