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8-7-29
实施时间: 2018-7-2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4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切实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革命文物凝结着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展现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英勇奋斗的壮丽篇章,是革命文化的物质载体,是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深厚滋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力量源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革命文物工作,革命文物家底基本摸清,革命文物保护状况持续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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