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安徽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8-3-23
实施时间: 2018-3-2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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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工作安排,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政府法制办、安徽省审计厅对照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结合我省实际,审核形成了《安徽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18)。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从公布之日起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中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部分不再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
  各市要参照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和安徽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对本市涉企保证金进一步清理规范,取消没有法律、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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