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明确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7-20
实施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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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要求,为做好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全省普通发票(不含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下同)的印制、使用衔接工作,现将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四川省普通发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普通发票票种目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省局对现行普通发票票种进行了清理,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全省保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银行代收费、旅客运输)、通用机打卷式发票、通用定额发票、企业冠名机打平推式发票、企业冠名卷式发票、冠名旅客运输机打发票、冠名定额发票、冠名客运定额发票等票种。普通发票票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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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发票票种目录.doc    
2.普通发票式样.doc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有关事宜的公告》的政策解读.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