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人社[2017]370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7-12-28
实施时间: 2017-12-28
失效时间: 2022-12-27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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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规定,我市先后制定了《关于印发厦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厦人社[2010]220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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