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青政发[2016]37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2-10
实施时间: 2016-12-10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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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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