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市场主体准入“双告知、双承诺”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武工商规[2017]4号
发文部门: 武汉市工商局
发文时间: 2017-6-30
实施时间: 2017-8-1
失效时间: 2019-7-31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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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工商(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局,市局各部门:
  为深入推动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借鉴上海浦东地区成功经验,定于2017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市场准入“双告知、双承诺”,进一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双告知、双承诺”的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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