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财监[2014]45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5-19
实施时间: 2014-5-19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276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内各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4]2号)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年度检查工作安排,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职责,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监管工作,经研究决定,由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与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共同组织,对我省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14年度执业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为我省注册的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年度为2013年,必要时可以追溯检查以前年度。......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自查情况登记表(共7张,请登陆省注协网站自行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