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合并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库[2018]6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8-6-20
实施时间: 2018-6-20
失效时间: 2024-1-1
法规类型: 财政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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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省、上海市、重庆市、海南省财政厅(局):
  为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探索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合并编制工作,我部制定了《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合并编制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予印发,并选择山西省、上海市、海南省、重庆市作为首批编制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试点地区。
  试点地区省级财政部门应按《指南》要求,组织本地区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于2018年9月底前将本辖区内所有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的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电子版)报送财政部(国库司),同时报送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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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合并编制操作指南(试行).docx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修订印发《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库[2023]2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23-10-17
实施时间:20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