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出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资产权字[2012]38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3-6
实施时间: 2012-3-6
法规类型: 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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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出资监管企业:
  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保障企业改制等经济行为过程中企业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结果的真实、准确、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委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出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公示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出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公示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促进资产评估机构在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执业,保障资产占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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